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什么条约
劳动合同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必须具备条约: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可备条约:
1、法定可备条约: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越6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守旧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情;
2、约定可备条约,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清楚,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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